漳州林业局官网漳州市林业局关于加强我市山地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7-13 13:4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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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单位提出《关于加强我市山地生态保护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感谢对我市林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接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指定分管领导,带领业务科室办理建议。

  山地生态保护工作是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的重要环节,是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重要抓手,是加快富美新漳州建设的有力保障。我局根据行业特点,长期致力于加大造林绿化工作力度、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对推进全市山地生态保护工作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是推进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完成编制《漳州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参与整合优化的自然保护区、各类公园39处、94.1万亩。二是落实生态公益林保护和补偿机制。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对试点范围的86万亩天然商品乔木林林分实施停伐补助。截至“十三五”期末,全市天然林保护面积达270万亩,累计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补助4.56亿元。三是严格林木采伐管理。对坡度小于30度的人工商品林,皆伐面积控制在300亩以内;对坡度30-35度的人工商品林,皆伐面积一次控制在75亩以内;对坡度大于35度的森林不得皆伐。四是实施封山育林。对一些重点区域的稀疏林分,实施封山育林,禁止人为活动,促进森林自然演替,“十三五”期间我市实施封山育林86.6万亩。

  一是加强整地管理。在布置年度造林工作时,明确禁止挖掘机上山整地,并以市政府、市绿化委文件作进一步强调。二是推广不炼山造林技术。采取人工清杂措施,将杂草、采伐剩余物覆盖林地,保持水土,“十三五”期间全市推广不炼山造林19.29万亩。三是推广生态抚育措施。在中幼林抚育时,鼓励只对目的树种周边1米范围的地块进行割灌除草,避免全面抚育,维护生物多样性,“十三五”期间我市推广生态抚育27.28万亩。

  一是实施重点区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结合迹地更新、林业有害生物除治以及低产低效林、退化防护林、省三级保护桉树生态林改造提升,实施重点区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加强高速、铁路、国省道两侧以及九龙江流域、城镇周边等重点区位林分修复,建设森林景观带。“十三五”期间全市建设森林景观带8632亩。二是实施松林改造提升。对位于“两沿一重点”(沿主要交通干线和省际交界线,环城一重山、保护地及重要饮用水源地周边)和生物阻隔带规划区域。采取皆伐改造、带状采伐改造、择(间)伐抚育改造等措施,种植非松类树种,营造多树种复层混交林。2021年完成松林改造3.48万亩,2022年已经完成4.1万亩,占年度计划的91.2%。三是抓好花山溪流域退果还林工作。2020年省7部门下达2020-2023年每年退果还林任务1000亩,2020年平和县完成退果还林1146亩,其中:坡度25度以上931亩,坡度25度以下215亩。2021年完成退果还林2207亩,其中:坡度25度以上1974亩,坡度25度以下233亩。2022年市、县林业部门在省下达1000亩任务的基础上自加压力增加1500亩,年度计划退果还林目标2500亩,目前已完成退果还林3136.99亩,占年度计划的125.5%。

  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山地生态保护工作的通知》(漳环保然〔2022〕4号),林业部门将重点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加大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配合水利部门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督促南靖、平和、华安等地做好九龙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进一步保护修复山地生态环境。

  “十四五”期间我市计划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2万亩、松林改造提升13万亩,林业部门将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加强业务指导,认真抓好落实,逐步提升我市森林质量。同时为深入抓好花山溪流域退果还林工作,我局将督促指导平和县摸清花山溪流域生态林地蜜柚种植面积,编制生态公益林退果还林方案,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清退工作。

  2022年,我市将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自然保护地保护、森林质量提升、封山育林等与水源涵养能力相关的指标列入林长制考核内容,压实属地政府责任,切实推进山地保护修复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