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为深入开展2018年“三抓三比、十项竞赛”工作,贯彻落实4月27日全市“抓作风比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结合林业部门工作职能,市林业局向社会各界作出公开承诺,并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是强化亲商意识,热诚服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抓作风比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结合林业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营商、亲商、扶商、安商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政策意识和效率意识,进一步转变作风、务求实效、恪尽职守、竭诚服务,做到“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好办”,真正树好拴心留商的友好形象。
二是切实简政放权,优化流程。在政策法规的范围内,凡能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凡能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下放,规定保留的林业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对省级以上重点项目审批时间由去年承诺的10个工作日再次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同时,做好靠前指导、无缝对接、市县联审,努力为客商营造简洁高效的营商环境。
三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效率。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制度。凡来我市投资涉林企业的客商,全市林业部门要及时向客商提供政策咨询、行业介绍、申报流程答疑等服务,对来访、来电客商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真诚帮助。局领导适时带队到古雷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和西湖片区等重点区域对重点项目进行专题调研、现场办公,着力解决涉及林地报批过程中的难点、阻点和焦点问题。做足政策宣传、做细材料指导、做好全程跟踪,避免发生因“触及林地红线造成二次选址”或“未批先动、未批先占被处罚立案”等影响项目进度的问题。在林业执法中,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执法。
四是严格收费标准,制止乱收费。除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批准和授权市林业局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外,决不违规设立收费项目,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频次。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
五是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监督。对应向社会公开的事项,及时利用报刊、专栏、网络等媒介形式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市林业部门在营商、亲商、扶商、安商工作中要坚持做到秉公办事、廉洁服务,对违反规定,破坏投资环境,损害客商利益的行为,一经发现,坚决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