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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和聘任新型农业经营辅导员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三明市沙县区金沙大厦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7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和聘任新型农业经营辅导员采购项目
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和聘任新型农业经营辅导员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5.2特定条件:明细 描述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以便现场核查。简化资格证明材料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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