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是新征程上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的总动员。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深入学贯彻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对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作了全面部署。为深入学宣传贯彻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部署,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中奋力谱写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新篇章,作出如下决定。
(1)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以思想为指导,深入学贯彻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对福建、对三明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承弘扬在福建工作期间的改革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坚持以改革的思维、创新的办法破解体制机制障碍,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难中之难问题,统筹推进各领域改革,持续深化三明特色改革,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改革实效,切实以“改革领先”的实绩实效,为在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中推进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2)完善重大决策和省委部署要求的落实机制。紧紧围绕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省委推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目标、责任、措施闭环工作机制。健全市委深改委督促协调推进机制,完善市委深改委会议机制、议题设置机制,优化重点改革方案生成机制。完善市委深改委运作机制,实施市委深改委工作规则,完善联络员会议制度。建立重要改革举措责任分工机制,压茬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继续在全面深化改革新征程上走前头、求突破,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完善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推动“四领一促”工作机制。健全深化拓展“三争”行动与推动“四领一促”工作有效衔接机制,完善部署推动、分工协作机制,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工作格局。落实省委“三争”案例遴选报送、交流推广机制。完善跟踪问效、联合督办机制,实行重点工作“专题汇报、问题通报”机制,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完善分类精准考评机制,强化考评结果运用,激励各级各部门比学赶超、担当作为。
(4)完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落实机制。建立重点领域改革清单化机制,完善级、省级重大改革试点、市县创新亮点清单,实行动态推进、闭环管理,确保每一项任务落地见效。建立改革联合调研机制,把社会期盼、群众智慧、专家意见、基层经验充分吸收到改革设计中来。健全改革督察机制,把重大改革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和巡察内容。完善改革激励和舆论引导机制,将改革成效纳入绩效考评范畴,建立重大改革成果全媒体宣传推广机制。
(5)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开展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坚持一手抓制度机制巩固,一手抓功能性使命提升,增强核心竞争力。推进国有企业功能性改革,支持国有企业布局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入全市特色产业链条发展,鼓励国有资本向优势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科技平台、清洁能源等关键领域投资,参与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城市公用业态、新型基础设施等建设和运营,增强产业引领、科技创新、安全支撑功能。推进国有企业专业化整合重组,探索建立实体经济投资平台和国资投资运营公司管理模式。推进国有企业分类考核评价改革,完善企业内部分配制度,健全企业负责人差异化薪酬制度。推进国资监管机制改革。
(6)完善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度机制。落实民营经济强省战略,建立完善支持政策体系。优化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机制,建立民营企业壮大梯次培育机制,完善领导挂包帮扶、惠企政策直达等机制,促进民营企业加快转方式、调结构、强动能。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落实民营企业公平参与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的支持政策,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完善监管执法和诉讼服务,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优化民营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促进信用融资支持民营经济。优化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机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
(7)完善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制度机制。深度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持续优化投资和消费结构,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健全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机制,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扩大消费长效机制。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机制,按照上级部署持续推进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健全招商引资、招标投标、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公共数据分级开发机制,优化居民阶梯水价、管道燃气售价制度。
(8)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围绕优化涉企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加强要素供给、提升机关效能,推进营商环境建设持续创新优化。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完善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协同机制,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落实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行政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完善企业退出制度,深化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
(9)推进财税改革。强化财政预算体系衔接,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完善财源建设机制,加强税源监测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重点税源企业服务制度。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完善预算公开和监督制度。优化政府性项目运行绩效评价体系,落实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落实税收征管改革,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健全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落实专项债券投后管理,完善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
(10)推进要素资源利用机制创新。推进矿产资源利用机制创新,完善矿产资源循环化利用和全产业链开发引导机制,不断提升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供给质量、利用效率、治理效能。推进闲置资源资产盘活机制创新,深入挖掘市属国有企业房产、土地、场馆等存量资产多重价值,采取招商引资、项目合作、公开租赁、处置变现等方式盘活闲置资产,提升资产管理效能、利用效率和运营效益。推进旅游资源整合机制创新,完善旅游资源整合统筹推进机制,进一步打破区域壁垒,培育壮大文旅龙头企业,稳步推进全市旅游资源和市场高效整合。
(11)推进园区改革。深化新一轮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坚持突出特色、梯度培育、梯次推进,促进产业集聚、要素集中、发展集约。巩固园区整合成果,进一步厘清开发区与属地政府、平台公司的权责关系,建立完善管理权限、考核评价制度体系。建立产业梯度转移承接机制,探索共建园区、股权合作等方式,建立利益共享机制。深化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盘活用好园区低效用地。推进化工园区优化提升机制创新,形成主导产业明晰、空间布局合理、资源集约高效、特色错位竞争的发展格局。
(12)创新现代产业发展机制。健全重点产业链发展机制,完善市县重点产业图谱,健全完善“一链一策”工作机制,推进氟新材料、生物医药等11条特色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打造钢铁与装备制造、高端纺织、新材料、沙县小吃、竹木、种业等特色产业集群。健全新型工业化推进机制,实施培优扶强龙头企业行动计划,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完善生产性服务业提质增效机制,培育服务型制造新业态,加快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特色农业融合发展。健全生活性服务业多样化发展机制,大力发展文化旅游、新型消费、健康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健全企业上市培育机制,加快优质企业上市步伐,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13)完善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机制。健全产业数字化发展机制,探索“数实融合”发展路径,推进钢铁与装备制造、纺织、建材等传统产业“智改数转”。健全数字产业化发展机制,突出数字商贸、人工智能等领域,积极布局卫星、算力等新赛道。发展三明中关村科技园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区。健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机制,推动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实施科技创新平台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行动,建立人才、技术、资金、数据和现代产业的有效对接机制,完善平台开放共享机制。健全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监管机制,探索产业投资基金合作模式。
(14)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以高技术、高效能、高质量为发展方向,构建有利于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完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机制,推行重大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制度,支持县域重点产业开展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建立完善“卡脖子”技术问题、企业技术需求、科研院校技术成果清单,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主动联合产业龙头企业、行业骨干企业开展科技攻关。探索创新国有企业科研人员激励机制。
(15)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健全与区域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学校布局结构,探索“托幼一体化”、乡村学校托管、九年一贯制等举措,促进教育资源合理分配。创新办学模式,完善“总校制”、跨区域合作、专门教育等办学模式。深化产教融合,推进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完善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形成产教融合、校企互动的发展格局。构建人才贯通培养的职教体系和全民终身学的现代化教育体系,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加强师资管理,建立师资队伍动态调整机制,健全教研人员准入、考核、激励机制。推进大中小学思政教育一体化建设,实施高中教育内涵提升、中小学教育健康护航工程。深入推进教育数字化。
(16)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更好发挥企业引才育才主体作用。健全教育、科技、产业、人才协同发展机制,深化校地合作、产才融合,完善“订单式”、“师带徒”人才培养模式,建设产业技能型人才队伍。建立重点地区引才联络站,创新柔性引才、以赛引才机制,完善人才项目“赶集日”、人才飞地、“一产业一院士一团队”等机制,推动更多明籍专家人才、青年人才来明就业创业。提升三明人才网“一站式”服务平台,完善人才驿站联盟机制,打造“礼遇人才、厚待人才、服务人才”的人才生态圈。
(17)推进中心城市融合发展改革。全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完善市区规划布局,健全城市更新机制,优化提升绿化美化、排污排涝、垃圾消纳、交通路网等城市功能模块,实现中心城市布局合理、规划衔接高效。完善“三沙永”融合发展机制,建立项目布局统筹机制,推动交通、就业、就医、入学一体融合,优化区域优质资源配置。完善商业业态统筹发展机制,推动商贸业态集聚发展。深化城市建设、运营、治理体制改革,完善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机制。
(18)推进县域经济发展改革。深化“小县大城关”建设,持续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建立“一县一特色”产业链培育机制,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积极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壮大县域富民产业。完善产城联动机制,实行“一县一区、一区多园”管理机制,促进县城人口集聚、产业集中和功能集成。建立城乡协同发展机制,推动城乡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发展。
(19)完善乡村振兴发展机制。学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实施“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完善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机制,构建以大食物观为引领的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加快发展现代种业、高效林业、精品果茶、生态养殖和优质烟叶等优势特色产业。打造以龙头企业为主的农业产业联合体,完善配套服务制度体系。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排查、帮扶制度,巩固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完善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乡村振兴工作报告制度,完善资金使用监管机制。
(20)完善沙县小吃产业高质量发展机制。坚持以需求牵引供给,一手抓产业链建设,一手抓行业服务机制,形成沙县小吃多层次发展体系,满足不同群体消费需求。建立支持沙县小吃发展工作机制,健全市级统筹、定期协调、协同服务机制,推动沙县小吃全产业链发展。完善沙县小吃品牌规范化管理机制,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品牌维护推广、创业服务培训、传统技艺改造等提升行动,打造“物美价廉、快捷卫生”的国民小吃。坚持跨业态跨区域融合发展,推动沙县小吃深度融入明台交流、乡村振兴、三产发展,带动小吃业联动发展。
(21)深化农村改革。按照上级部署,有序推进沙县区大洛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任务,并做好经验总结推广工作。巩固提升沙县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成果,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多样化发展途径。推进农村产业数字化改革。持续深化农垦集团化、企业化改革。全面落实粮食安全政同责,完善种业高质量发展制度机制,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22)健全区域合作机制。深化单位对口支援、沪明对口合作、京明科技协作、山海协作,探索跨区域优势要素整合机制,加强科技、产业、人才、资本、公共服务合作机制创新,提升合作能级。建立山区产业体系融入上海等先进地区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合作模式,完善“上海研发+三明制造”等对接模式,打通创新资源要素导入通道,探索建立“产业飞地”、“科创飞地”。落实常态化联合会商、经验交流、走访联络机制,积极打造一批标志性的合作项目,持续拓展跨区域合作交流热度深度广度,打造跨区域合作典范。
(23)健全两岸乡村融合发展机制。以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为载体,健全常态化、精准化联系服务台胞台商机制,完善支持台胞台企参与三明乡村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深入推进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森林康养产业发展、乡村共建共治、交流合作四大融合行动,探索两岸乡村融合发展模式。落实上级支持政策,推动海峡两岸交流平台建设,落实完善注册到资便利化、项目用地、子女就学、医疗等保障机制。提升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永安闽台农业(林竹)产业园平台,打造两岸乡村融合发展的“三明样板”。
(24)健全对外经贸合作机制。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主动融入“海丝”核心区建设,健全与“一带一路”沿线和地区经贸合作机制,落实完善跨关区联动、“单一窗口”出口信保服务模式。积极发展离岸贸易、新型易货贸易,加快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深化落实内外贸一体化改革,健全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机制。完善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健全与外资企业、外国商协会常态化交流机制,完善国际友好城市交流、沪明乡亲联谊制度。
(25)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健全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督制度,完善代表履职成果转化机制,健全议事规则和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落实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健全协商民主机制,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完善全体会议、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对口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网络议政等协商体系,深化“委员工作站(室)+界别议政厅+乡镇联络组”履职平台建设,健全政协联系群众、反映社情民意和民主监督机制。落实派与政府部门对口联系制度,加强统一战线同心智库建设,深化开展“引侨资、汇侨智、聚侨力”系列活动,努力打造一批凝聚共识、建言献策、服务中心的新平台新载体。发挥工会、、妇联等群团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26)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机制,深化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开展部门核心职能履行情况评估,推动行业监管与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完善基层综合执法机制,推动治理重心下移、执法力量下沉。巩固人口小县改革成果,稳妥推进人口小县机构优化。落实事业单位改革要求,优化结构布局,强化公益性。
(27)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落实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优化执行权配置,推进执行案件和执行事务繁简分流、分权实施。加强生态环境法庭、少年与家事法庭等建设,健全专业化审判机制。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全面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工作机制,完善监检衔接机制,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健全司法救助工作机制,完善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衔接配合机制。完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健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综合治理机制。深化公安机关警务机制改革,建立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的新型警务运行模式。推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改革,构建职能科学、事权清晰、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的公安机关机构职能体系。
(28)完善公共安全治理机制。健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机制,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建立统一的应急预案、演练、救援力量一体化工作机制。整合设立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完善牵头抓总、综合协调、实战化运作机制,统筹抵御各类自然灾害。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长效机制。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推动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贯通联动。完善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协调机制,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管理和保障水平。健全国防教育机制,完善国防动员和双拥工作机制。
(29)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巩固提升“侨乡枫桥”机制做法,健全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协同防控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明心通”公共服务平台,健全矛盾纠纷分类评估、协同处置机制,提升基层数字治理水平。高效推进三明法务区建设,不断集聚和引进优质法务资源。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深入推进预防、受理、办理、监督、维护秩序“五个法治化”。强化志愿服务体系建设,打造“社工+志愿”工作模式。推动全市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推动在新领域新业态组建商会。
(30)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完善意识形态工作“三清单五环节六阵地”工作法。落实委(组)理论学中心组学制度,深化学调度和巡听旁听机制。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健全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协同机制。推进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构建适应全媒体生产传播的工作机制和评价体系。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推进核心价值观建设,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创新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乡风工作机制,健全“满意在三明”文明品牌再提升工作机制。优化英模人物宣传学机制,创新爱国主义教育机制。建立健全道德领域突出问题协同治理机制,完善“扫黄打非”长效机制。
(31)健全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机制。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健全“行走乡村”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鼓励引导国有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运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改进文艺创作生产服务、引导、机制。建立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协调机制,完善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机制,提升万寿岩遗址保护水平,推进三明市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朱子文化(尤溪)生态保护区建设。健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机制,完善文旅市场综合监管和联合执法机制。
(32)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和国际传播机制。实施三明网络正能量传播工程,推进新闻宣传与网络舆论一体化管理,构建网络舆论引导工作体系。完善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网络执法司法工作联动机制。完善网络生态治理长效机制,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体系。发挥客家祖地等资源优势,加强福建国际传播三明中心建设,改进文化外宣产品供给机制,提升国际传播能力。
(33)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政府办医责任体系,强化政府办医的领导、保障、管理和监督责任,完善财政对卫生健康事业投入保障机制。健全健康管理体系,以县域医共体、城市医联体为基础,打造城乡一体、医防融合、健康管理、中西医并重的整合型健共体,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加快分级诊疗体系建设,构建全生命周期“六病共管”体系,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健全医疗保障服务体系,深化“药、价、保”集成改革,完善以医疗服务为主导的收费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以“三明普惠医联保”为重点的商业补充保险制度。健全健康评价监督体系,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健康绩效指标体系,完善多部门执法联动会商机制,推进药械质量、医保基金安全监管,引导民营医院规范发展。
(34)深化就业服务改革。完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观念引导,建立高质量充分就业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农民工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并重。构建全方位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强化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创新完善零工市场建设,支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就业信息网络系统,推广在乡(镇)、街道设立家门口就业服务站、零工驿站,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就业创收渠道。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机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35)深化社会保障机制改革。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优化社保经办服务。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推广“资金+物质+服务”救助模式,更好满足困难群众救助需求。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构建“保障+市场”的房地产发展模式,充分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36)深化人口发展服务机制改革。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推进婚前医学检查和婚姻登记“一站式”服务,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建立婚育文化建设机制,引导年轻人树立积极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探索用人单位办托、公立幼儿园办托、社区嵌入式托育等模式。推进养老服务改革,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加大均等化、普惠化的养老服务供给,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健全居家社区养老网络,探索智慧养老、旅居养老等新业态,打造多种医养结合服务模式。
(37)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改要素集成,深化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建设。深化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推广林下空间经营权不动产登记。完善联合经营机制,推广场村合作、村企联营、股份经营、委托管理、合作造林等模式,带动整村整镇联营。继续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建立与中国林科院“点对点”科技服务机制。落实林票推广工作措施,推进林票挂牌交易。落实全国林业碳汇试点市建设任务,推广“林业碳票+生态司法”等应用场景,扩大跨区域交易规模。深化拓展林长制。
(38)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发挥绿色金融资源配置功能,打造绿色融资体系。发挥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作用,完善金融支持做大做强的制度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林业碳票等信贷产品,全面推广“福林贷”,做大林业贷款规模。完善金融支持传统产业绿色转型机制,创新“债贷组合”、“投贷联动”等融资模式,支持特色产业链发展。创新金融和科技特派员服务模式。创新绿色供应链金融,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做大气候投融资规模。
(39)深化生态治理改革。深化河湖长制,健全流域治理保护问题发现、协同治理、考核评价制度体系,完善分类施策、统筹推进的流域水生态治理机制。健全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常态化整改机制。创新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探索“投、建、管、运”一体化模式,实现环境保护与产业发展共赢。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健全环境保护监管信息整合互通机制。完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与检察机关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建立行诉对接、行检协调、法检协同机制。
(40)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开展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实践,完善生态产品目录清单。支持企业加快建设以服务生态产品交易为核心的数字化、智能化、金融化的综合运用平台,推动市场要素、农林大户、金融服务数据无缝链接。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推进可交易排污权核定,支持钢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形成的富余排污权用于市场交易。探索畜禽养殖排污权交易制度。推动排污权抵质押融资创新。
(41)深化绿色低碳发展机制。落实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推动钢铁与装备制造、纺织、造纸等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引导、推广绿色低碳衣食住行游消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探索碳交易服务新模式,为“双碳”管理、绿色金融创新提供服务支撑。推动碳排放重点企业参与、省碳市场交易。
(42)完善干部理论教育培训长效机制。深入实施的创新理论学教育计划,完善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健全常态化培训、基本培训、考核评价机制。深化县级校(行政学校)分类建设工作,强化教育培训资源整合,完善提升宁化长征精神教育、常口“两山学堂”、医改、林改等培训平台,打造红色文化、生态文明等特色主题培训联盟。
(43)完善建设制度。深化拓展“跨村联建”,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基层,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完善村干部管理监督机制,实施村后备力量三年储备行动,提高乡村干部抓乡村振兴能力。持续深化“人才回引”,有序引导大学毕业生到乡、能人回乡、农民工返乡、企业家入乡,推动各类人才向乡村振兴一线集聚。完善建引领基层治理机制,构建基层建信息化平台,探索加强新经济、新社会、新就业群体的建设有效途径。
(44)完善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制度。坚持标准选贤、有为有位任能,统筹用好职务职级两条通道,注重选拔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树立重担当、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督促引导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用好干部担当作为工作表现负面清单,加大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力度,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健全干部担当作为激励和保护机制,细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完善一线考察、关心关爱等政策措施,激励干部开拓进取、干事创业。
(45)健全全面从严治体系。完善做实监督制度机制,深化运用“知、督、促”工作机制,健全督查问责、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制度,构建市县乡分级实施的监督工作格局。完善作风建设常态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对、官僚主义的惩戒机制,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风腐同查同治工作机制,深入实施廉洁文化建设工程。完善纪法衔接监督机制。探索“审巡纪”联动监督,完善提升巡察实效的制度机制。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
全市各级和广大员干部群众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为核心的周围,赓续改革基因,高举改革旗帜,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凝心聚力、奋发有为,奋力谱写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续篇、时代新篇,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福建实践作出三明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