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林业局关于省级保障性苗圃调整年度建设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10-22 23:15    浏览:

[返回]

  你们场报送的《关于调整省级保障性苗圃建设内容的请示》(元林〔2024〕39号、沙官场〔2024〕62号、尤林场〔2024〕57号、将林场〔2024〕32号)收悉。根据《关于省级保障性苗圃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批复》(明林综〔2021〕37号),结合生产实际,经研究同意省级保障性苗圃调整建设内容,具体为:

  1.育苗设施:原计划建设的3000m2遮阴棚变更为给水系统1项,原计划建设遮阴棚的投资资金调整用于圃内道路和给水系统建设。

  2.苗木培育:因闽桦存活率低,培育闽桦11万株变更为木荷11万株,其中轻基质1万株。

  1.苗木培育:因黄连木保存率低,培育黄连木容器苗5.5万株变更为木荷容器苗5.5万株。

  2.资金使用:因市场环境变化,育苗设备设施、辅助工程等资金使用与作业设计投资有偏差,其结余资金调整用于购置育苗基质、托盘等生产资料。

  1.生产设备建设:购置小铲车1台、起垄机1台、育苗托盘0.5万个、园艺地布1万平方米,调整为:购置无人机(喷药机)1台、高压潜水泵4台、绿篱机2台、移动式高压喷药机4台、基质粉粹机2台、育苗托盘2万个,园艺地布、遮阳网1.5万平方米。

  2.圃内设施建设:圃地设施建设及提升4000m2,圃内道路400m2,广告、标识牌10片,土壤改良5000m2;调整为:大棚维修加固6000m2;建设喷灌设施2000m2;广告、标识牌10片。

  1.育苗设施设备:新建连拱薄膜大棚3000m2调整为新建遮阴棚3000m2、水肥一体化设备1套,购置行耕机3台、爬山虎运输车1台、喷药机4台、割草机1台。

  2.辅助工程:新增购置园艺地布27500m2、宣传牌1个;铺设石粉地面2400m2。

  1.育苗设施设备:新增自动收网外遮阳与喷灌大棚建设1500m2;苗床建设(含地下排水系统)1500m2调整为900m2,删减外遮阳覆膜育苗大棚建设1500m2、采购运苗机1台、病虫害防治机具1套。

  2.辅助工程:新增排水沟建设200m、道路硬化100m2、铺设主水管道及配套增压泵100m;删减苗床地下排水系统建设562.5m。

  3.育苗生产资料:购置育苗托盘0.4万个、营养袋中苗基质40万袋、农药和肥料5t,调整为:购置育苗托盘1万个、营养袋中苗基质8万袋、农药和肥料2t;删减苗床园艺地布采购及铺设1500m2、营养袋小苗基质采购50袋。

  4.苗木培育:培育容器苗(1-3a)由90万株调整为48万株,杉木良种大田苗100万株调整为杉木良种大田苗50万株;育苗技术试验与推广调整为1项。

  各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加强省级保障性苗圃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项目建设,规范资金使用,抓好项目建设质量管理,确保完成育苗设备购置、圃内设施提升、苗木培育等年度建设任务。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