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局《关于论证沙县区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建设方案的请示》(明林综〔2023〕26号)收悉。根据《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林工规〔2023〕2号)精神,我局于2023年11月29日专家对《三明市沙县区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建设方案》进行论证。专家论证意见为:该项目建设范围符合储备林建设规划,建设内容符合储备林建设要求,技术路线和措施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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