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福州1月28日电(记者郑良)据来自福建省纪委的最新消息,28日,福建省三明市十二届第十七次常委会依法表决通过,免去陈瑞喜三明市人民政府副职务。
根据监察部网站通报的消息,2013年9月9日,三明市副、沙县县委陈瑞喜会同沙县代县长林昭闹等,与一私营企业主商谈投资项目后接受其邀请,到该企业内部食堂聚餐。事后,一名参与聚餐的领导干部酒后突发性猝死,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近日,经福建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省委同意,决定给予陈瑞喜内严重警告处分,按程序免去其三明市副职务;给予林昭闹和沙县县委常委、副县长吕永青内警告处分;对参与宴请的其他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线年8月30日任三明市副,同年10月免去沙县县委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