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德育和劳动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思〔2024〕12号)等文件要求,在各地各校申报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
一、福建省厦门第二中学《构筑“同心圆”,立德铸魂育新人——福建省厦门第二中学“大思政”背景下爱国主义教育一体化工作方案》等30个案例拟入选福建省第四批“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名单;
二、厦门五缘第二实验学校黄岚等《家校共慧合力共育巧用方法共情共振》等20个案例拟入选福建省第四批家庭教育典型案例名单;
三、厦门外国语学校、平潭第一中学、莆田哲理中学等20个单位拟入选福建省第四批家庭教育特色学校名单;
四、龙岩市漳平台湾农民创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晋江市中小学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鹭凯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等20个单位拟入选闽台青少年研学基地名单;
五、福建三明林业学校、福建经贸学校等9个申报单位拟入选福建省中职学校“三全育人”典型学校名单。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8月3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反映材料内容具体详实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核查,匿名、冒名或超期不予受理。
附件:1.福建省第五批“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拟入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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