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财政金融局,有关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要求,今年6月,省教育厅、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1年创建示范专业点等项目工作的通知》(闽教职成[2011]26号),对开展创建示范专业点、创建改革创新重点专业点和第四批省级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及相关申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在各地推荐申报、专家评审的基础上,通过省教育厅、财政厅审定,现将福建商贸学校的电子技术应用等20个创建示范专业点、福建三明林业学校的果蔬花卉生产技术等10个创建改革创新重点专业点、福州交通职业中专学校的汽车运用与维修等12个省级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被列入创建示范专业点和改革创新重点专业点的学校,要主动适应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深入推进专业规范化建设、面向区域产业专业改革和相关专业课程改革等试点工作,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加快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
各地政府、学校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闽教职成[2011]26号文件对专项经费使用的要求,督促学校用好省财政扶持经费,同时在经费配套投入、政策措施等方面支持所属学校完善项目建设基本条件,提高项目建设水平,总结项目建设经验,促进学校不断提升办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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