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伐林木49.22立方米,认购89.45吨林业碳票,支付认购金8159元。8月6日,记者从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获悉,秭归县人民审理的一起滥伐林木案件,成为三峡库区首张林业碳票正式签发后首例“林业碳汇+生态司法”碳汇赔偿案件。
2022年10月,向某甲在秭归县九畹溪镇与当地村民向某乙商议,由向某乙在本地联系村民卖树,由向某甲带帮工负责砍伐并收购。两人在明知卖树的5户村民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工人非法砍伐201株林木,破坏林木蓄积总量49.22立方米,并由向某甲贩卖至枝江某木材市场。
案件审理过程中,林业部门技术人员测算出碳汇损失量并出具意见书,参照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挂牌协议交易收盘价,直接计算出被告人造成的林业碳汇损失金额。
7月30日,通过法官耐心解释,并向其解读森林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碳汇相关知识,经教育劝导,向某等2人自愿以认购林业碳票的方式,赔偿碳汇损失。此案成为全省首例在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中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适用林业碳汇的案例。
《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
林业碳票是什么?宜昌市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办公室主任隗权介绍,林业碳票就是林地、林木碳减排量收益权的凭证,也是森林固碳释氧功能作为资产进行交易、质押、兑现、抵消的“身份证”。林业碳汇是实现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的有效途径之一。
宜昌森林面积126.68万公顷,森林覆盖率59.67%,森林生态系统碳储量4389万吨。林业碳汇项目在生态价值变现方面有独特优势,在全国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重启的机遇下,通过开发林业碳汇产品,积极参与市场交易,从过去的“卖木材”变为“卖空气”,是林业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的重要创新路径,可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的“双赢”。
今年4月,宜昌市认真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精神,选定长阳、秭归两地作为试点县,在湖北省内率先开发地方林业碳汇产品——林业碳票,努力破解森林生态产品“难度量、难交易、难变现”的问题,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推动“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互融共赢。
市林业和园林局、市中级人民、市人民、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宜昌市在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中开展生态环境修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适用林业碳汇试点工作方案》,引导涉林案件违法行为人通过自愿认购林业碳汇的方式,替代履行生态环境修复和赔偿碳汇损失,建立湖北省首个“林业碳汇+生态司法”协同机制。
6月21日,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国营土地岭林场开发的湖北省首张林业碳票正式签发。该碳票经第三方机构监测核算、专家审查、林业主管部门审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最后由林业部门制发。项目开发面积371.52公顷,监测期为2019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签发碳减排量为29953.38吨。
7月19日,由秭归县国有九岭头林场开发的三峡库区首张林业碳票正式签发。此张林业碳票项目开发面积678.78公顷,监测期为2019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签发碳减排量为49593.42吨。
在向某甲、向某乙案中,承办法官向被告人释明林业碳汇概念以及林业碳汇损失赔偿的法理依据和必要性,被告人表示愿意认购林业碳票赔偿受损碳汇,并提交碳汇认购承诺书。
此前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受理的两起非法狩猎案中,被告人向某、江某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法官送达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禁止令,向其宣讲野生动物保护法规。经教育劝导,被告人自愿认购82.26吨、价值7500元的林业碳票,履行替代修复生态义务。
秭归县国有九岭头林场发展保护中心主任文士发表示,林子所产生的碳汇,被开发成林业碳票后,可以被企业、单位及个人认购,用于抵消其办公、会议、日常工作生活等产生的碳排放。卖碳票的钱继续投入到生态建设中,实现了生态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宜昌森林资源丰富,林业碳票开发潜力大,试点开发具有地方特色、区域性的林业碳汇项目,以林业碳票开发交易作为突破点,将森林生态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一次有益探索。”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组成员、总工程师梅朋森说。
目前,宜昌正以长阳和秭归为试点推进林业碳票开发交易,建立“林业碳汇+生态司法”协同机制。下一步,将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丰富“碳汇+会议”“碳汇+旅游”“碳汇+金融”等应用场景,不断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生态补偿制度,充分发挥森林多种功能,助力实现“双碳”目标。(记者郑延、通讯员王玉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