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于2023年11月20日发布《2023年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总量控制工作人员方案(二)》,目前已完成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根据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达3:1的岗位,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我院调整此次考试部分岗位拟招聘人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下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3人,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达3:1,取消开考。(见附件)
调整《2023年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总量控制工作人员方案(二)》部分岗位拟招聘人数
原标题:关于调整《2023年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总量控制工作人员方案(二)》部分岗位拟招聘人数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