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三明市林业局 三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三明市林业碳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金融办: 为充分发挥林业在推动实现碳中和愿景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现将《三明市林业碳票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抓好贯彻落实,并及时反馈贯彻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三明市林业局 ...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三明市林业局 三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三明市林业碳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金融办: 为充分发挥林业在推动实现碳中和愿景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现将《三明市林业碳票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抓好贯彻落实,并及时反馈贯彻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三明市林业局 三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 年 5 月 11 日 三明市林业碳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发挥林业在推动实现碳中和愿景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结合新时代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明市行政区域内林业碳票的制发、登记、流转、质押、抵消、管理和监督,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本办法所称林业碳票,是指本行政区域内权属清晰的林地、林木,依据《三明林业碳票碳减排量计量方法》,经第三方机构监测核算、专家审查、林业主管部门审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签发的碳减排量而制发的具有收益权的凭证,赋予交易、质押、兑现、抵消等权能,单位为吨(以二氧化碳当量衡量)。 已备案签发或拟策划申报中国核证减排量(CCER)、福建省林业碳汇(FFCER)和核证减排标准(VCS)的林地、林木,不得依据本办法重复申请制发林业碳票。 第三条林业碳票管理应当遵循依法、自愿、公开、诚信的原则,致力于扩大森林面积、提升森林质量,增加森林生态系统的碳汇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