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监委相关任免事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1-31 12:2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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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监委相关任免事项 〉南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

  9月24日,南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在建阳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志坚,副主任符水俊、翁明亮、潘剑才、何光松、潘敏芳、杨新强,秘书长黄洪章及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林湫、市法院代院长陈茂和,市监委、市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分别由符水俊、杨新强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南平市2021年1—8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千方百计保增长,全力以赴抓项目,持之以恒育产业,同心合力优环境,统筹兼顾惠民生。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南平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及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要深化试点改革,集成创新实践,不断探索完善科学规范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注重集约节约,坚持绿色发展,以“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保护利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在更高水平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拓展转型路径,推动价值实现,充分激发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综合效能,加快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南台经贸文化交流合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要深化认识,提高对台工作政治站位;务实创新,深化南台经贸合作水平;厚植情感,打造南台文化交流品牌;筑巢引凤,大力吸引台湾创业人才;加强协调,进一步整合对台工作力量。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南平市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提升基金征缴率;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持续推进医保改革,着力提升医保服务水平;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医保管理能力。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南平市革命旧址保护利用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要加强宣传教育,形成社会合力;完善工作制度,促进协调发展;加强保障机制,拓展资金渠道;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技术水平;明确法定职责,落实保护责任。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制委关于《南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该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将提请下一次常委会会议进行三审。

  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和“八五”普法工作意见的报告、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草案的起草说明。表决通过了《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罗志坚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对新任命的同志提出要求:要增强政治意识,主动服务发展大局;要增强法治意识,提升依法履职能力;要增强公仆意识,维护群众根本利益;要增强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要增强自律意识,廉洁从政秉公用权。

  对做好下阶段工作,罗志坚强调,要充分认识到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抓紧抓实疫情防控工作,加强民生保障,确保经济社会和谐稳定。要认真学习贯彻即将召开的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来闽来南平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好市委“大抓项目、大抓基层、大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汇聚推动南平绿色高质量发展强大合力。要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在立法、监督、决定等方面,展现更大的担当作为。要动员全市人大代表立足岗位,各展所长、各尽其职,积极投入新时代富美新南平建设。

  (2021年9月24日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蔡焕娟的南平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张佳胜为南平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二、免去吴昌宝的南平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翁建清为南平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三、免去詹树强的南平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廖友才为南平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

  四、免去林树鑫的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黄青峰为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

  五、免去陈桦的南平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王瑛为南平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主任。

  六、免去王建花的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华侨台胞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张小娟为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华侨台胞委员会主任。

  (2021年9月24日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朱金生的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周安有为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二、免去廖汉仁的南平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任命肖立刚为南平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局长。

  三、免去陈衍禄的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任命李书标为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五、免去杨新仪的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任命张长发为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六、免去袁仁旺的南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任命刘建平为南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八、免去张文高的南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任命谢金润为南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九、免去黎彪的南平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任命廖祖辉为南平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十一、免去肖志光的南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胡春勇为南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十三、免去肖立刚的南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任命刘红萍为南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十四、免去谢秀端的南平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任命肖光彪为南平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十五、免去黄青峰的南平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任命吴其群为南平市城市管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