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福建三明市委校关于公开招聘博士2人的通告!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10-29 16:3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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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令第652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2024年人才引进和招聘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的通知》(明人社〔2023〕278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4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24〕56号)和《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等文件精神,三明市委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

  7.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2.受诫勉、处理或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后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8.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即2025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通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招聘的岗位、人数、招聘资格条件、招聘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的通告在福建就业网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以下简称“福建就业网”)、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三明市委校网站(向社会统一公布。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于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福建就业网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完成个人注册并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

  报考者报名前须认真、详细阅读本通告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明确招考通告中各项要求,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报名时须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考者须按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数码证件照。照片应为jpg/png/gif格式(建议jpg格式)、规格100KB以下、高宽比4:3的彩色数码证件照,单色底、免冠、头像占画面70%左右。

  报考者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

  报考者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手机号码请务必填写并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因联系方式有误或联系不畅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认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下载;持国(境)外学历(位)报考的留学回国人员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可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查询下载。

  本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由三明市委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实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经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

  报考者提交报名信息后,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如对资格初审有异议,须于7月2日18:00前通过报名平台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的程序和要求按照《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考试原则上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分。如岗位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出现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如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报考者,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另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若招聘岗位无成绩达到规定要求人员,该岗位取消招聘。

  1.体检。体检人选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由三明市委校负责实施,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在职报考者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有关材料,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2.考察。由三明市委校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对考生的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在校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查。考生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对经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新聘人员自办理聘用登记之日起,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

  1.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由三明市委校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明人发〔2012〕33号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