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欧妃卖淫被抓!三明这个“养生会所”名不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10-15 22:1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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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6月开始,被告人兰某、杜某伙同同案人袁某、江某等人(已判刑)各自出资,在永安市开设某娱乐有限公司,对外以“养生会所”的名义开展经营。该会所实行24小时经营模式,招募多名女性“技师”在该会所内从事卖淫活动,并雇佣陈某等人在现场进行管理。

  兰某、杜某及其他同案人分工协作,由兰某负责现场管理,杜某负责公司财务,对卖淫人员统一进行编号,统一管理接待卖淫嫖娼的程序、卖淫价格等,卖向嫖客提供多种性服务,收取398元至698元不等的费用并抽成,从中谋取不法利益,定期按比例分红。

  “养生会所”按照上述模式进行规范化的卖淫活动,直至2018年3月20日23时许被公安机关在突击检查后查获。当晚,永安市公安局在现场查获卖7人和嫖娼人员2人及工作人员,同时扣押到记录卖况的“日报表”、对讲机等涉案物品,公安机关后于2018年3月26日、2018年4月13日在永安市名流公馆9号楼查获在该会所从事卖淫活动的多名卖。

  根据公安机关查获的“养生会所”记载卖淫嫖娼情况日报表登记的情况,在该会所从事卖淫的技师工号是唯一的,一个技师工号对应一名技师。在2018年3月15、16、17日,该会所内分别有10名、12名、11名卖从事卖淫活动。

  案发后,公安机关以涉嫌卖淫对兰某、杜某上网列逃。2018年9月25日,兰某、杜某主动到永安市公安局投案。

  经审理认定,被告人杜某犯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被告人兰某犯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为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注意:本罪中“他人”主要指妇女,但同时还包括不满十四周岁的以及男性,不是指一人,是指多人,即三人以上,否则不构成本罪。

  【加重情节】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