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福建三明市沙县区招聘社区工作者13人公告—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9-05 09:2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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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工作人才队伍,选聘人才到社区工作,优化社区人员结构、充实队伍,社区治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本次共计划招聘13名社区工作者。其中:面向在职且符合条件要求的社区微网格长招聘3名;面向已离任且符合条件要求的村两委干部招聘1名;面向在沙县区参加服务社区计划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招聘1名;面向沙县区青州镇户籍人员招聘3名;面向凤岗街道在职的外口工作人员招聘4名;面向虬江街道在职的外口工作人员招聘1名。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三明市沙县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信息表》(附件2)。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领导和制度。

  2.受到诫勉、处理或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如“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等);

  (三)报名地点:三明市沙县区委社会工作部一楼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府北路30号),联系电话:.

  1.报考“专门面向在职且符合条件要求的社区微网格长”岗位的(岗位代码01),需提供: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个人页);②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③《社区工作者报名申请表》(附件1);④近期同底版一寸彩照3张;⑤社区微网格长工作证件(聘书)、工作证明(社区出具的连续任职满12个月及以上的沙县区在职微网格长工作年限及表现证明)等材料;⑥其他相关证书材料:如团员证、出具的员证明、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表彰文件)、退出现役证等。以上第⑥项材料没有的可以不提供。

  2.报考“专门面向已离任且符合条件要求的村两委干部”岗位的(岗位代码02),需提供: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个人页);②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③《社区工作者报名申请表》(附件1);④近期同底版一寸彩照3张;⑤担任村两委干部期间的任职文件、有效当选证书、乡镇(街道)证明(曾在沙县辖区内连续担任村两委干部3年及以上)等;⑥其他相关证书材料:如团员证、出具的员证明、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表彰文件)、退出现役证等。以上第⑥项材料没有的可以不提供。

  3.报考“专门面向在沙县区参加服务社区计划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岗位的(岗位代码03),需提供: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个人页);②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③《社区工作者报名申请表》(附件1);④近期同底版一寸彩照3张;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⑥其他相关证书材料:如团员证、出具的员证明、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表彰文件)、退出现役证等。以上第⑥项材料没有的可以不提供。

  4.报考“专门面向沙县区青州镇户籍”岗位的(岗位代码04、05、06),需提供: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个人页);②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③《社区工作者报名申请表》(附件1);④近期同底版一寸彩照3张;⑤其他相关证书材料:如团员证、出具的员证明、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表彰文件)、退出现役证等。以上第⑤项材料没有的可以不提供。

  5.报考“专门面向凤岗街道在职的外口工作人员”或“专门面向虬江街道在职的外口工作人员”岗位的(岗位代码07、08),需提供: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个人页);②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③《社区工作者报名申请表》(附件1);④近期同底版一寸彩照3张;⑤所在街道出具的入职服务年限证明;⑥其它相关证书材料:如团员证、出具的员证明、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表彰文件)、退出现役证等。以上第⑥项材料没有的可以不提供。

  报考者除提供以上材料,还需对照《2024年三明市沙县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量化考核评分说明》(附件3)提供量化考核评分其他材料,除《社区工作者报名申请表》提供原件外,其他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每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如因报考者联系方式变化或不畅通造成延误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报考者填报的报名表和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经发现并证实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律取消招考聘用资格。

  3.报考者的学历、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2024年9月2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4.开考比例: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若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在确保竞争前提下适当降低比例为1:2.低于1:2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9月9日至11日,由区委社会工作部牵头,协调区纪委监委、区委政法委、区、区、区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对申请报考者进行联合资格审查,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审查不合格,取消其资格:

  1.散布有损宪法、中国和声誉的言论,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领导和的集会、、等活动的;或者参加非法,或者参加罢工;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对批评、申诉、控告、检举进行压制或者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和集体资财;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的合法权益;泄露秘密或者工作秘密;在对外交往中损害荣誉和利益;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

  2.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包括: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法律规定的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留校)察看等处分的;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不满三年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欺骗或误导的。

  3.素质、道德品行、社会责任感、为民服务意识和社会信用情况较差,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且未履行义务的,以及有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3.考核方式:量化考核评分(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对照《2024年三明市沙县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量化考核评分说明》(附件3)进行量化评分)。

  4.成绩查询:量化考核评分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报考者可在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网人社专栏(查询量化考核评分成绩和岗位排名。

  1.笔试:笔试工作由三明市沙县区委社会工作部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实施。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管理、法律基础、社会工作知识及从事社区工作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3.笔试人选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量化考核评分成绩从到低分的排列顺序依次确定参加笔试的人选;比例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笔试人选;笔试人选最后一名量化考核评分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笔试人选。

  进入笔试的报考者名单和笔试时间、地点将在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网人社专栏(公布,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笔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4.本次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笔试相关的复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短信、试题及答案等,均与沙县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1.按照量化考核评分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量化考核评分成绩、笔试成绩、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2.同分判定:若2个或2个以上报考者总成绩相同时,优先选聘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等级较高的报考者;若总成绩相同且持有同等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优先选聘获奖情况得分较高的报考者;若总成绩相同并持有同等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且获奖情况得分相同,优先选聘笔试成绩较高的报考者;若总成绩及上述资格条件都相同,优先选聘是退役士兵的报考者。

  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的排列顺序依次确定参加体检对象。总成绩和参加体检对象名单报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网人社专栏(向社会统一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卫生计生委、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按岗位类别从到低分的排列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除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的情形外,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日内向沙县区委社会工作部书面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沙县区委社会工作部按照规定的招聘程序和标准,从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按岗位类别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并在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网人社专栏(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间进入拟聘用人选名单的报考者,因故放弃或取消拟聘用资格的,在相应岗位类别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者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的排列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与此前招聘规定相同,时间相应顺延,并在有关范围内进行公示。

  拟聘用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相关街道(镇)统筹安排。被聘用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社区报到上班,由街道(镇)与社区工作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如遇已聘用人员到岗后自愿离职产生的空缺岗位,由沙县区委社会工作部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下一名考生,递补人员体检与此前招聘规定相同,时间相应顺延,并在有关范围内进行公示。

  社区工作者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按照社区工作者岗位标准执行,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或提供虚假信息(含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均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2.为严肃纪律,对在这次招考聘用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经查实将给予纪和处分,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3.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4.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三明市沙县区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