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大田县第十八届常委会召开第11次会议,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根据永安市人民政府温欣传的提请,二〇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永安市第十八届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永安市人民院长郭建武的提请,二〇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永安市第十八届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近期,清流县龙津镇选出的伍民、余朋乡选出的孔鹏飞等县十八届代表因工作需要调离我县,县十八届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接受叶峰辞去县十八届代表职务,依照《全国和地方各级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伍民、孔鹏飞、叶峰的清流县第十八届代表资格终止。
(2023年7月31日清流县第十八届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023年7月31日清流县第十八届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来源:聚焦三明、三明日报、永安市融媒体中心、清流融媒体中心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