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上午,清流县民政局举行“阳光1+1”(社会组织+老区村)牵手行动签约仪式,我县15家社会组织分别与来自龙津、里田、长校、林畲、田源、沙芜、嵩溪和嵩口8个乡镇的15个革命老区村签订了合作协议,标志着我县“阳光1+1”牵手行动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
此次签约仪式的举行和“阳光1+1”牵手行动的持续推进,旨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老区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引导动员我县社会组织广泛参与老区村脱贫奔小康,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助力精准扶贫、巩固脱贫成果、促进老区发展。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黄春明对参与的社会组织表示感谢,并就扎实推进“阳光1+1”牵手行动提出三点意见:一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参与“阳光1+1”牵手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习对老区工作重要指示的具体举措,确保老区苏区人民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一个都不掉队、一个都不能少,努力让老区苏区人民过上更幸福的生活;二要加强组织领导,推进跟踪落实。要在协调指导上下功夫,及时跟踪、了解和指导村社结对帮扶进展情况,按照工作安排、工作节点要求,有序推进,确保此项工作落地见效;三要注重典型培育,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对典型经验的培育和总结,充分利用报刊新闻媒体,讲好帮扶合作成效和感人故事,营造全社会踊跃参与老区村帮扶的良好氛围。
福建省畜牧业协会会长薛永钦代表全体社组织机构作了发言,倡议提出全体社会组织要在发展特色产业、完善基础设施、培养致富带头人、搭建农产品营销平台等方面牵手老区村开展系列活动和帮扶对接。
下阶段,清流县民政局(老区办)将加强对“阳光1+1”牵手行动的宣传发动与组织协调,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老区村扶建工作,确保“阳光1+1”牵手行动在清流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县民政局局长赵云峰,县老促会、老区办、扶贫办及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有关同志参加了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