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市沙县“重大刑事案件”后续:35岁罪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5-26 10:5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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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7月6日0时30时分许,在福建省,三明市两级公安机关的指导支持和群众的积极协助下,沙县公安局经过99个小时,终于将涉嫌故意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姜承土抓获归案。

  根据此前的通报,2020年7月1日,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公安机关接报后,迅速开展案侦工作,通过技侦手段和走访调查,警方经审理查明,犯罪嫌疑人为姜承土,案发后,其已驾驶一台灰色豪爵女士电瓶车逃跑,公安机关迅速开展案侦工作,据了解,此人生于1984年11月24日,案发时35岁,三明市沙县本地人,体型较瘦,警力资源有限,民力资源无限,为尽快抓捕犯罪嫌疑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沙县公安一方面全力对其实施追捕,另一方面对外发布20000元悬赏通告,征集犯罪嫌疑人线索。

  据沙县警方表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我们也将持续关注案件的后续情况!

  虽然警方并未通报案件细节,但不得不说冲动是魔鬼,它不仅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反而还会使得事态进一步升级,造成难以挽回的局面。

  借此案例,我们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遇到矛盾和纠纷时,还是应该保持冷静,理智地去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和纠纷,切莫冲动滋事,玉石俱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