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绩效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建好、管好、用好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绩效考核的通知》(闽政办函〔2022〕42号),省政府办公厅开展了2022年度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绩效考核。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完成34个省直单位,9个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82个县(市、区)共计126个政府网站日常监测和年度综合考核,以及各单位主办或主管政务新媒体年底抽查的数据采集、审核和汇总分析等工作。
(一)省直部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平均得分为76.65分,省工信厅、农业农村厅、住建厅、林业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委、交通运输厅、公安厅、人社厅、应急厅和卫健委等单位绩效水平为优秀。省林业局、市场监管局、应急厅、国资委和退役军人厅等单位绩效水平提升较快。
(二)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平均得分为77.72分。厦门市、宁德市和漳州市绩效水平为优秀。
(三)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平均得分为70.7分,鼓楼区、福清市、上杭县、思明区、武平县、霞浦县、同安区、海沧区、福鼎市和永定区绩效水平为优秀。丰泽区、永定区、秀屿区、屏南县、周宁县、浦城县、建瓯市、荔城区、思明区、永安市和长汀县等县(市、区)绩效水平提升较快。
(一)全面助推数字政府综合门户建设。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数字政府建设,坚持以思想为指导,按照《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等文件要求,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发挥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作为数字政府对外提供服务的重要窗口的作用,加强对数字政府建设成果的整合,汇聚融合数字化改革的标志性成果,取得显著成效。
(二)不断深化数据资源融合应用。一是各级各部门积极推动集中统一、动态更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建设,深化政策文件规范发布,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二是构建群众眼中的沉浸式、情景式“一件事”服务,积极开设社保、住房、交通、教育、就业创业、社会救助和福利、婚姻生育、医疗健康、企业开办等民生领域专题服务,融合领域信息、服务和互动资源。三是不断推动政府数据开放。2022年,省公共数据资源统一开放平台开放目录数量提升1倍、数据接口数量提升3倍,政府数据治理能力显著提高。
(三)切实强化政策解读和惠企政策落地。各级各部门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创新政策解读形式,普遍采用图解、视频、动漫等多样化形式解读政策文件,让群众一看就懂,一看就会,有效地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和实效。各级各部门积极配合省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惠企纾困政策汇总”专栏。2022年,全省共汇总工业、商贸、物流、文旅、人社、财金、交通等领域政策文件784篇,关联解读622篇,细化政策措施2132条,其中“免申即享”1056条、申报兑现1076条,实现惠企政策高效发布、查询和兑付,让“企业找政策”变为“政策找企业”,全面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四)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各级各部门按照《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造有利条件。泉州等地推出了政务服务“码上办”新模式,关联数字政府“人、事、地、物、数”五大要素,实现融合应用,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向“一码通办”转型升级。各地从群众办事角度出发,优化提升“一件事一次办”专区,通过流程优化进一步缩减审批材料和审批时限。
(五)积极依托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开展互动交流。省直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积极参加“厅说福建”在线访谈栏目,解读最新政策,回应社会关切。各级各部门积极畅通互动交流渠道,为群众提供在线咨询、留言、意见征集等服务,解决了大量群众和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收集了大量意见建议,提高了服务中心工作和科学辅助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一)政务公开方面。部分政府网站未能及时公开本单位或本地区规划计划进展和总结情况。部分政府网站开放的政府数据质量有待提升,存在基本信息缺失、数据更新时间与承诺时间不一致等问题。
(二)办事服务方面。部分政府网站提供的便民服务存在不规范问题,如以动态新闻替代便民服务,提供的便民服务链接无法直达甚至无法访问等。个别地区提供的“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事项系统功能不完善、系统对接深度不够、标准规范不一致,无法真正实现“一件事一次办”。
(三)政务新媒体方面。个别政务新媒体仍然存在未及时更新、未及时备案、名称不规范等问题。县级及乡镇政务新媒体内容表述不规范问题较为突出。部分政务新媒体未按要求及时转载上级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发布的重要信息和文件。
2022年,全省对出现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重大工作失误的责任部门和人员按规定进行问责,共通报批评或约谈53人次。
(一)加强统筹协调,加快资源汇聚应用。坚持以思想为指导,全面学贯彻的精神,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加强统筹协调,提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资源汇聚能力,依托统一信息资源库实现政务信息资源跨网站、跨系统、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汇聚共享共用,紧扣群众和企业的不同需求,从实际应用场景出发,精准开发、制作、提供、推送数据产品,提升政府网站对内辅助决策、对外服务群众和企业的能力。
(二)做好政策传播,提升政务新媒体影响力。发挥政务新媒体优势做好政策传播,做大做强正面宣传,巩固拓展主流舆论阵地,重点推送重要政策文件信息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做准做精做细解读工作,注重运用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语言以及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升解读效果。不断规范移动端传播渠道的运营管理,积极构建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形成整体联动、同频共振的政策信息传播格局。
(三)守好安全底线,完善网站功能建设。牢牢把握安全这一绝对底线,构建安全保障稳定的防护闭环,强化安全防护能力,不断完善隐私保护政策措施,增强互联网个人隐私保护能力。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助力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受益群体平等便捷地获取、使用政府信息。持续深化政府网站IPv6升级改造,加快实现为IPv6用户提供政府网站全功能应用和服务。
注:1.“统计数据”指标(1分)和“财政资金”指标(1分),省人防办不参加考核。
2.“数据开放”指标(5分),省民族宗教厅、审计厅、国资委和信访局不参加考核。
3.“政务服务”指标(6分)和“便民服务”指标(2分),省民族宗教厅、退役军人厅、审计厅、外办、国资委和信访局不参加考核。
4.“一件事服务”指标(4分),省发改委、科技厅、民族宗教厅、司法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旅厅、应急厅、审计厅、外办、国资委、体育局、统计局、人防办、金融监管局和信访局不参加考核。
5.“政务新媒体”指标(10分),省审计厅、人防办没有开设政务新媒体,不参加考核。
6.“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方面,办事服务和便民查询服务事项部分(3.2分),省民族宗教厅、退役军人厅、外办、国资委和信访局不参加考核。
7.“协同发展-信息转载”指标,政务新媒体转载部分(1.8分),省审计厅、人防办不参加考核。
8.“信息保障”指标,在线分),省发改委、工信厅、民族宗教厅、财政厅、水利厅、退役军人厅、审计厅、国资委、林业局、海洋渔业局、体育局、统计局、人防办和信访局不参加考核。
9.“领域保障”指标(10分),省发改委、科技厅、工信厅、民族宗教厅、司法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旅厅、应急厅、审计厅、外办、国资委、林业局、海洋渔业局、广电局、体育局、统计局、人防办、金融监管局和信访局不参加考核。
10.“加分指标”,根据各部门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优秀创新案例材料以及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要求的突出贡献方面,综合评定。
11.“扣分指标”,根据各部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健康情况和出现问题被通报曝光情况,综合评定。
注:1.“加分指标”,根据各地区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优秀创新案例材料以及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要求的突出贡献方面,综合评定。
2.“扣分指标”,根据各地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健康情况和出现问题被通报曝光情况,综合评定。
注:1.“加分指标”,根据各地区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优秀创新案例材料以及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要求的突出贡献方面,综合评定。
2.“扣分指标”,根据各地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健康情况和出现问题被通报曝光情况,综合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