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三明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高检院、省和市委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为三明建设“一区六城”、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检察服务。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0件,发放救助金额154.887万元。
三明市联合市乡村振兴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制定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司法救助协作配合机制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形成制度化、一体化协作配合机制,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在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中的作用,确保对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的五类农村地区贫困当事人“应救尽救”。
一是刑事检察办案环节司法救助衔接机制。2021年1月,市检委会通过《刑事检察办案环节司法救助衔接工作规定》,建立各业务部门定期会商和司法救助前置审查程序等制度,进步一强化司法救助的主动性、精准性和及时性。刑事检察部门移送司法救助线万元,占全年救助件数的61.7%。
二是司法救助配套救助工作机制。为缓解县级检察机关救助金额较低,以及救助资金总量少、审批期限长等突出问题,市争取市委政法委、省支持,进一步完善配套救助措施,救济救穷,提升救助效果。县级向市申请配套司法救助案件11件,市向省申请配套救助3件,累计配套救助金额78.1万元,最大限度缓解刑事被害人面临的生活困境。
一是着力在未成年人救助上下功夫。将未成年刑事被害人、刑事被害人未成年子女作为司法救助的重点,主动依职权开展救助,帮助未成年人尽快摆脱当前生活困境,着力改善未成年人的身心状况、家庭教养和社会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年共办理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13件,救助未成年人19人,救助金额30.9万元。
二是着力在提升救助效果上下功夫。积极将司法救助融入社会救助格局,建立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最大限度帮助救助申请人纾难解困,恢复正常的生活状态。市、县两级在开展司法救助同时,向民政部门移送最低生活保障线条、协调解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3人、开展心理辅导2次、协调乡镇和村委会对司法救助进行监管2件。
三是着力在化解矛盾纠纷上下功夫。通过司法救助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消除潜在的矛盾风险隐患,是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重要功能。全市检察机关在开展司法救助的同时,也加大释法说理工作力度,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