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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第三方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双园新村50幢B座14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5)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6)单位负责人参加磋商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除在首次响应文件中提供外)。(7)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地点: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双园新村50幢B座1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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