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商贸职业中专学校校园信息化设备等维保服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7-06 16:0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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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下午: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阳光城时代广场17层17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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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福州商贸职业中专学校校园信息化设备等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阳光城时代广场17层17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1、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并声明其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承诺函: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采购文件有不同要求的以此为准。

  地点: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阳光城时代广场17层1709室)

  方式:1、现场获取:到我司办公地点现场获取文件,填写《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后受理。2、邮件获取: ①.填写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详见本采购公告附件) ②.按采购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售价转账或电汇交纳费用,并将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及汇款单据扫描后用邮件发送至我司指定邮箱(获取时间以指定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③.与我司标书获取联系人联系,确认款项是否到账,相关文件是否收悉; ④.我司按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上的信息以电邮方式发送采购文件,如需邮寄发票,邮费自理。未通过上述途径获取采购文件的,不予书面通知采购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有)及不受理投标。

  地点: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阳光城时代广场17层1709室)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阳光城时代广场17层1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