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带量采购平台115个大品种带量采购(附名单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6-11 15:2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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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1日,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发布《关于开展省际联盟(三明)中药饮片集中采购中选企业信息》,青海省将中选企业及产品信息导入交易系统,部分企业因相关信息不全或有误。

  下半年来,各省、省际联盟集采加速,持续扩大药品集采覆盖面。按照国家医保局年初要求,到2023年底,每个省份的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累计达到450种,其中省级集采药品应达到130种,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均应有所覆盖。

  安徽、江苏启动省级集采,河南牵头的14省联盟集采、陕西等13省联盟集采也纷纷迈开脚步......

  9月21日,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发布关于征求《安徽省2023年度部分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剂集中采购文件》意见的通知。

  安徽省对包括阿戈美拉汀口服剂、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口服剂、阿糖腺苷注射剂等在内的49个大品种带量采购。本次集采采取综合评审的方式。符合“申报资格”要求的药品统筹考虑“企业维度”和“药品维度”两方面,进行首轮报价后的综合评审。

  组内单品且谈判成功者,以“谈判价”为“中选价”,确定为拟中选品。组内多品以同品规“最终报价”最低者作为拟中选品,其报价为该品“中选价”。

  对于约定采购量,安徽省规定,如仅A或仅B组药品中选,拟中选品负责完成全部约定采购量的80%;如A、B组同时中选,“中选价”低者分配约定采购量的60%,“中选价”高者获得约定采购量的40%。

  9月18日,江苏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征求省第四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方案意见的公告》,从未纳入国家组织药品集采的药品中,筛选确定省第四轮药品带量采购品种。目前,采购目录暂未公布。

  江苏省第四批药品带量采购主要针对化药和中成药,并对两类药品设置不同的采购规则。

  对于化药,根据同品种申报企业数和上年度各企业省平台采购量进行分组,即:1.申报企业数为 5 家及以内的品种,不再分组;2.申报企业数为 6 家及以上的品种,申报企业分为两组:

  ①上年度采购量(以2022年度省平台验收数据为准,下同)大于同品种平均采购量的企业,以及原研药、参比制剂、过评仿制药为A组,其余企业为B组。

  ②当某一组申报企业只有1家时,由同品种另一组中采购量最相近的1家企业递补入该组。

  在中选规则上,设置“最高有效申报价”,以采购品种2022年度省平台实际采购的加权平均价为对应品种的最高有效申报价,所有申报产品报价不得高于本产品全国省级或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中选(备选)价格、省挂网价和同品种最高有效申报价,高于的视为放弃参与资格。

  同时,江苏省对独家和非独家品种进行分类。对于独家品种,更看重“省级集采最低价”。

  对于中成药,分为“有外省集采中选记录产品”和“无外省集采中选记录产品”。即:

  1.有外省集采中选记录产品。报价不高于本产品省级集采最低价和省挂网价的,拟中选。其在最低价省份中选的,带同品种80%需求量;在最低价省份备选的,仅中选不带量,在此基础上继续降价,降幅达到所有独家品种拟中选企业平均降幅的,带同品种80%需求量。

  2.无外省集采中选记录产品。同品种有企业在外省集采中选的,报价不高于本产品我省挂网价和同品种省级集采最高中选价的,拟中选;同品种无企业在外省集采中选的,报价不高于省挂网价和同采购产品组省级集采最高中选价的,拟中选;同采购产品组无外省集采中选记录的,报价不高于本产品我省挂网价和同采购产品组 2022年度省平台实际采购加权平均价格的,拟中选。

  此前,江苏省已经开展三次药品带量采购。2022年,江苏省对包括沙美特罗替卡松、氟比洛芬、丙卡特罗等43个大品种开展第三轮药品集采,从目录上看,基本都是临床大品种;2021年,江苏省医保局对已挂网未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开展第二轮集中带量采购,涉及头孢唑肟注射剂等13个品种;2020年,江苏省医保局对包括烟酰胺在内未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14个品种进行带量采购。

  9月19日,江西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公示我省第四批未过评药集采拟集采品种的通知》,通过对医保化药过评情况、采购金额大小、竞争格局等多个方面因素综合分析,并组织召开专家论坛会,江西省遴选出25个拟集采品种。

  此前,江西省也牵头过未过评药品集采,在江西省牵头的第三批未过评药品集采中,共覆盖了16个省份,平均降幅74.82%,预计节约采购资金约1.88亿元。

  9月19日,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报名工作的通知》,陕西、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贵州、西藏、宁夏、青海、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13省(区、兵团)自愿组成省际联盟,开展省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本次省际联盟共对20个品种进行集采,涉及川芎嗪注射剂、肝素钠注射剂、维生素C注射剂、纳美芬注射剂、小儿复方氨基酸(18AA-I)注射剂、谷胱甘肽(还原型谷胱甘肽)注射剂等。其中大部分品种为现行医保目录内药品。

  从具体的药品来看,涉及的治疗领域广泛,包括消化道和代谢方面、心血管系统药物等。

  申报时间为9月20日至9月26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7时(节假日除外)。

  9月20日,十四省(区、兵团)联盟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十四省(区、兵团)药品联盟采购公告(二)》,根据国采执行实际情况,本次接续采购统筹考虑国采时竞争是否充分、降价是否到位等因素,区分采购单一、采购单二分别进行集中带量采购,涉及58个品规。

  省际联盟包括河南、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海南、贵州、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根据安排,各生产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报名材料递交操作。9月26日18时前,未注册企业需完成账号申请工作和办理CA数字证书;9月21日8时至9月27日18时,企业需提交报名材料。

  9月21日,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发布《关于开展省际联盟(三明)中药饮片集中采购中选企业信息》,青海省将中选企业及产品信息导入交易系统,部分企业因相关信息不全或有误,未能完成注册认证及配送关系确立工作,要求相关企业按要求填写企业信息采集表等。

  9月1日起,山东、青海正式执行三明采购联盟省际中药(材)采购联盟中药饮片联合采购结果。

  三明采购联盟省际中药(材)采购联盟中药饮片共对21个大品种联合采购,包括当归、党参片、丹参等,中选产品涉及来自100家企业的782个产品。

  参与本次中药饮片联采的医疗机构超过6000家,按照此前文件要求,中选企业所选供应地区的医疗机构若填报了该企业相应中选产品,则中选产品直接获得50%的约定采购量;若医院填报的产品未中选,或者与中选产品供应地区不匹配,约定采购量就将被纳入待分配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