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市农业学校前身为福建省三明地区农业学校“简称三明农业校”。三明农校始建于1965年,由于“”,1969年初停办。197512月复办,“三明地区农科所”、“三明地区农校”、“三明地区农牧场”合署办公,实行“一套人马三块牌子”。1979月学校独立建制,校名为福建省三明地区农业学校。1983年12月与三明市政府机构改制同步,更名为“福建省三明市农业学校”。学校秉持“让学生成才,让社会满意”的办学理念,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努力建设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第一章第一条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针对市内外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的状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福建省三明市农业学校。英文名称为:School。学校法定住所为:福建省沙县凤岗街道北门村华山。学校网址为:.fjsmnx。第三条学校性质:学校是一所全日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制均为三年。具有独立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学校为非营利性事业单位。第四条学校隶属福建省农业厅、三明市人民政府。第五条主管部门:三明市农业局、三明市教育局。第六条服务范围:面向市内外初高中应届和往届毕业生。第七条服务宗旨:以育人培技为本,探索科学有效的职业教育教学方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懂技术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的能自食其力的劳动者。第八条学校的核心文化体系为:培养目标:培养有责任心的现代职业人办学方略:依法治校质量立校特色强校办学特色:服务三农服务地方三明农校精神:大雁精神校训:修德笃信求知校风:自立自强教风:厚德博学爱生学风:修身自勉笃行校歌:《为科教兴农立功劳》第二章机构设置第九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的重大事项必须经校长办公会议、行政会议直至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学校施行校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第十条中国三明市农业学校委员会是党在学校的基层组织,是团结、带领教职员工完成党在学校各项任务的政治核心,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党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全面负责党员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与廉政建设;检查与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及学校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学校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根据《中国基层组织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第十一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校长依法自主管理学校,对外行使法人职权,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校长由三明市人民政府依据有关条件聘任。校长履行下列工作职责:(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按教育规律办学,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二)领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按国家下达的教育计划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系统,搞好教学常规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积极指导教师进行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和教研活动,树立良好的校风。(三)管理学校的人事工作。认真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和干部政策,团结、依靠教职工,建立和健全教职工岗位责任制和有关规章制度,做好教职工聘任、考核、奖励、晋升,关心群众生活,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四)抓好行政管理工作,加强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教职工的思想、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建立一支团结精干、结构合理的教职工队伍。(五)管好用好学校经费,做好经费预算和核算,审批学校的财务开支。积极提高教育投资的效益,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六)抓好后勤工作,搞好校园建设,管理好校舍、设备等校产。校长依法主要享有以下职权:(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活动的非法干涉;(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校长应主动听取党组织对学校重大问题的意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同时,校长要尊重并支持教代会,根据有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学校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前要听取教代会的意见。第十二条学校建立校长办公会议制度和行政会议制度,全面协调,民主治校。有关规定如下:(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二)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行政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讨论研究学校重大事项。参加人员为校长、副校长、党委正副书记等、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必要时可通知其他人员参加。(三)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校长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校长主持会议,会议作出的决定,由主持人向校长报告、确认。(四)校长办公会议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会务、记录和决议文稿的起草等工作。(五)行政会议是学校日常工作议事决策机构。参加人员为正副校长、部门正副主任,行政会议扩大会可邀请有关同志参加,会议由校长或副校长主持。(六)校长通过行政会议向部门正副主任统一办学思想、明确部门职责、部署工作任务、讨论重要问题、宣布重大决定、实施部门评价。(七)部门正副主任通过行政会议向校长汇报部门情况、请示工作设想、提出重要议题、反馈合理建议,以及达成部门间的沟通与合作。(八)校长办公会议和行政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或特殊原因,校长可决定提前、推迟或临时召开会议。第十三条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规组建、行使职权并承担义务,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事务。(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民主监督学校的领导干部,对领导干部进行评议、推荐、表扬、批评、质询等。(三)审议通过学校的教职工聘任制方案、岗位责任制方案、考核办法、奖惩条例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规章制度,并由学校颁布施行。(四)定期了解学校章程的实施情况,提出学校章程修订或重新制定的意见与建议。(五)选举、任免工会主席、副主席和工会委员。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学校工会或1/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十四条学校工会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是党组织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教职工利益的代表,依法保障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学校工会负责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教代会闭会期间如遇重大 事项,经学校党政工领导研究同意,可以召开教代会临时会议审议决定。 第十五条 校务委员会为学校行政工作的咨询议事机构。校务委员会由 学校行政领导、党群干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企业代表、 社区代表等人员所组成。校务委员会主任由校长兼任。 校务委员会实行工作例会制,每学年集中开会一次,由校长负责召集 并主持。会议主要议程为:通报学校办学、管理和发展情况,就学校发展 的重大问题提出咨询意见与建议,重点审议涉及学校发展和师生、家长切 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学校设臵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学生处、就业处、成教 处和保卫科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办公室工作职责: 办公室是在校长和校党委领导下的常设办事机构。 1、办理学校日常的党政事务,掌握学校的全面情况。 2、负责全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3、负责全校性会议、重要活动的安排和记录。 4、起草修订全校的工作计划、报告、总结、规划、决议和规章制度等 文件。 5、负责全校公文收发、文书档案管理。 6、负责学校印章的管理和使用。7、办理教职工的人事、工资、职称评聘、奖惩等事宜。 8、根据有关规定,负责对全校重要会议决策、办公会议提出的工作任 务、要求等进行督查,负责对上级重要来文或学校名义下发的重要文件所 涉及的工作进行督查。 9、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及规定,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为 校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与建议。 10、负责对所属档案室、收发室、招待所的领导和管理。 11、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和接待工作。 12、负责接待外单位的来访、参观,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食宿等安排。 13、负责学校会议室的管理和使用。 14、组织协调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办理的协调性工作。 15、组织实施校务公开工作。 16、负责校讯、大事记的编辑工作。 17、办理相关的统计报表。 18、完成学校和分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是学校组织和领导教学、科研工作的办事机构。具体职责是: 1、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和农业科学技术的发展,提出修订教学计划的 意见,按学年、学期提出课程设臵方案和分配教师任课。制定校历,编制 教学任务、进度、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制定学校教学计划,并负责督促 实施。 2、负责对所属的教研组、实验室、图书馆的统一管理和领导。 3、掌握全校的教学进程,组织科研、实习和学生考试考核,审定学期、 学年考试试题。 4、拟定教师进修计划,督查教师的教学考核,对教师的业务水平、技 术能力进行考核。做好晚自习下班人员安排、考勤统计及补贴发放。5、组织开展全校性的教学观摩等教学活动,进行教学方法的研究,提 出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 6、协同总务处搞好实验室、图书馆、体育运动场所等教学设施的建设, 统筹安排和组织实验室、实习基地的使用与管理。 7、组织新生入学报到和注册,分发毕业证,并负责办理各学期的报到、 注册工作。召集开学式、闭学式。负责学生课堂的考勤统计。 8、供应教师教学大纲、教材和学生课本、作业簿等,并负责制定全校 有关教学设备(各种仪器、标本)添臵计划。 9、负责管理学生学籍和学生档案,审查和办理学生休学、复学和退学 有关手续。 10、完成学校和分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生处工作职责: 学生处是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招生及学生日常生活管理的办事机 1、协助校党委和校长组织领导全校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教育工作。 2、负责班主任的选配、考核工作,组织班主任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 育和生活管理工作,督促检查班主任和公寓楼生管老师履行职责情况。 3、领导学生会的工作,负责学生干部的选拔任用和考核工作,培养和 提高学生干部的工作能力,检查督促他们的工作。 4、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奖惩工作,指导学生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审定学生学期评语、毕业生鉴定。 5、负责组织普通中专招生宣传录取工作,协调各处室安排好新生入学 教育和训练。 6、负责学生早操的考勤、学生请假的审批和学生考勤的统计公布。 7、负责学生保险日常工作,审批学生的奖学金、困难补助费,安排特 困生勤工俭学。8、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国家助学金的管理和发放工作。 9、负责协调安排、督促检查教职工和班级学生实践周工作落实情况。 10、协同保卫科搞好学校的治安保卫工作。 11、负责检查落实校园环境卫生工作。 12、协助财务室做好学费的催缴工作。 13、做好普法工作。 14、完成学校和分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招生就业处工作职责: 就业指导处是招生工作和对学生进行就业教育与创业教育,提供就业 信息,推荐毕业生就业的办事机构。 1、负责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宣传就业方针、政策,结合学校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