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大大说:“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
“十三五”期间,省农业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继续组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素质提升工程,每年选送一批青壮年农民参加三年专科学历或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并进行农业职业技能专项培训。
日前,三部门联合发文,明确专科学历教育计划年招学员2000名,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计划年招学员10000名,参加学习的学员每人每年还有相应的经费补助。
在本省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农民和其他人员,返乡创业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和农村高、初中毕业生等。
原则上优先推荐和招收积极性高、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的专业大户、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和骨干、村主干,兼顾其他农业从业者和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返乡创业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和高、初中毕业生等。
由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漳州科技职业学院、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承担培养任务。
由南平市农业学校、漳州市农业学校、泉州市农业学校、三明市农业学校、龙岩市农业学校、福建三明林业学校、福建海洋职业技术学校、福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福建广播电视中专学校承担培养任务。
专科学历教育学员每生每学年补助4000元,用于免除学员的学杂费、书本费、考试费、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用及集中面授期间的食宿费等,并适当补助交通费用;
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员每生每学年补助200元,用于免除学生书本费和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用等。
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可采取在中职学校办班或“送教下乡”到乡镇设置教学点的形式开展集中授课。
以提升学生实际操作能力为重点,科学安排教学,合理设置课程,并将学历教育与农业职业技能专项培训教程和技能鉴定紧密结合。
学员学习结束考试合格,并取得农业职业资格证书后将获得专科学历证书或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