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和农业科研院所2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4-10 12:5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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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介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的通知》(农办科〔2020〕15号)要求,经院校自荐、省级推荐、专家评审等环节,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和农业科研院所拟推介名单已经产生,现予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7-12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匿名或逾期反映不予受理。

  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地址及邮编: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100125。电线)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地址及邮编: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胡同35号,100816。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