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市农业学校食堂及小卖部经营权承包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4-02 16:3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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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投标人必须具有本项目服务相关的营业范围(以营业执照标明的内容为准);(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4)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审记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无行贿犯罪声明函;(7)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代表还需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